爬塔吊讨薪?竟是“演员”
男子万元雇人演戏讨欠款,被警方行政处罚
2015年03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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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劝说,左某(右)从塔吊上下来。(图片由警方提供)
     本报3月8日讯(记者 刘腾腾 通讯员 宋学友 张荣华) 6日,男子左某声称被欠供货款,爬塔吊讨欠款,民警苦劝两小时将其劝下,谁知该男子竟是被人雇来的“演员”。原来左某的朋友高某找到他,称有人愿花万元雇其爬塔吊讨欠款。因两人的行为已经影响公共秩序,莱西警方将两人行政拘留。
  6日9时30分许,莱西警方接到报警称,在北京路附近的一建筑工地,有人爬到塔吊顶上。接警后,莱西市公安局龙水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有一名青年男子正坐在一塔吊横臂的滑车上。男子称工地施工方欠他约80万工程款,只有施工方答应给付欠款,他才肯下来。见此,民警对其进行劝说的同时,立即联系到施工方负责人。施工方负责人赶到现场后,经确认,并不认识这名爬塔吊的男子。此时,塔吊上的男子称欠款是他和另外一名合伙人共同的供货款,平日里都由合伙人与工地方进行联系。经核实,施工方确实欠男子口中所说的合伙人供货款。
  经调解,施工方答应尽量结清欠款。此时民警和围观市民已经对塔吊上的男子劝说了两个小时。见施工方答应还款,男子才从塔吊上下来。下来后,男子并没有出现在人们面前,而是爬到塔吊地下室的一个角落里。此时,民警发现男子的身上绑有安全带。
  随后,民警将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经审问,男子承认是一个“托”。原来,男子姓左,26岁,是一名塔吊司机。不久前朋友高某找到他,表示有人愿意花1万元雇他爬塔吊讨欠款。为了保证安全,“雇主”还为其购买了安全带。于是,当日上午9时20分许,左某按约定来到工地,趁看门人不注意时,溜到一台塔吊处,凭着开塔吊的经验迅速爬到塔吊顶部。
  根据左某的供述,莱西警方将高某查获。经审查,二人对假借爬塔吊相威胁,向工地施工方讨要欠款的方式供认不讳。因两人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且触犯到了法律,7日,莱西警方依法对左某、高某分别给予拘留7日和5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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