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山东矿业畸形快速发展
2015年03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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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畅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抗战时期,在日本制定的“山东开发计划”中,矿产资源“开发”是重中之重。
  日本之所以如此看重山东矿产资源,长期供职山东的“中国通”、“山东通”松崎雄二郎说得明白:“在日本看来,山东省的重要性,就在于它的广大地域在地理上具有适宜的条件,富有煤、铁及其他种种地下资源。”并且“这些资源和特产物运往海港极其便利,只需使用较少的经费资材”,就可以达到目的,所以战时日本倾尽全力,加大投资,一再扩大生产计划,“开发”山东的煤、铁、铝、盐等矿产资源。
  在日本的大力“开发”下,抗战时期山东矿业产量获得很大提高。例如被日本控制的中兴集团(以枣庄和陶庄煤矿为主)、大汶口集团(以华丰和华宝煤矿为主)、胶济集团(以博山、淄川、坊子、章丘煤矿为主)1936年煤产量分别为1500千吨、120千吨、2895千吨,而1941年分别增加到2400千吨、376千吨、4121千吨。抗战前被日本开采的金岭镇铁矿1943年开采铁矿石24.7万吨,远超战前最高年份1919年的17万吨。淄博地区铝矿战前产量较小,但1943年产量高达百余万吨。
  然而,抗战时期山东矿业的快速畸形发展,不仅与山东“工业化”和山东人民的福祉无关,而且恰好背道而驰。
  首先,日本“开发”华北工矿业的目的表面是“提高日满华总生产力,物资供需须适当合理,调整日满华的国际收支”,实际是统治矿产资源,生产军事物资,山东矿业事实上被日本纳入其“以战养战”的军事经济体制,用以补充日本资源不足。
  其次,日本通过“军管理”、“中日合办”等多种手段,控制了山东重要的煤、铁等矿产企业,不仅获取绝大部分利润,而且采取吃肥丢瘦、胡挖滥掘等竭泽而渔式的野蛮开采,造成极大浪费,大大缩短了矿山寿命。
  最后,矿业产量的增加是以山东人民的血汗和生命为代价换取的。矿区工人不仅劳动时间长、工作条件恶劣、工资低、食物差,而且矿区还配备军队、警察、宪兵、特务,对矿工实行法西斯统治。
  开发乎?掠夺乎?事实如此,自然是昭然若揭,黑白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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