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公布12种违法广告
多为药品和保健品广告
2015年03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3月15日讯(记者 张浩 赵松刚)15日高新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新闻发布会上,高新区公布了2014年违法广告的查处情况。在2014年,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47起,并且公布了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广告频次较高的12种产品。
  在所公布的违法广告产品名单中,北京玉匾国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阳牌盐藻、威海南波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舒博康蜂胶软胶囊、湖北雅仕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艾诗特R虾青素软胶囊、陕西白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灵仙跌打片、北京东升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养血荣筋丸,广告断言保证产品功效,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做法违规。
  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华天宝桂龙药膏、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葛洪宝桂龙药膏、辽宁澎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东方雪亚宁、天津开发区天光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光盐藻素,以及胡三绝膏药、沂山蜂胶软胶囊、珍草堂植物染发因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夸大宣传治疗范围等违规。
  经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红阳牌盐藻等5种产品采取了全市暂停销售措施;天光盐藻素等7种产品列为全市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凡发现购进、销售上述产品的,一律查清来源、从严处理。
  今年,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将以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和低俗不良广告等严重违法广告作为整治重点,依法严惩虚假违法广告主、广告经营者以及广告发布者,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发布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企业和产品,将暂停销售,增加曝光力度,并列入失信企业重点监管。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勿受虚假广告误导,谨慎购买。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