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假牌逆行被查逃逸还将协警拖行
2015年03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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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3月17日讯(记者 李泳君) 挂假牌,逆向行驶,拖行协警诸多词汇用到一个人身上,确实也够疯狂的。早在去年年底的一天晚上,车主魏某真就疯狂的做了这些事。目前薛城区法院已经审理终结该案件,魏某因妨害公务罪获刑一年。
  2014年12月24日,薛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魏某犯妨害公务罪,向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当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4年10月27日10时许,被告人魏某驾驶鲁D×××××号(假牌)本田飞度牌小型轿车,沿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驻地天安二路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被枣庄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巡逻民警截下。
  被告人魏某为逃避检查,驾车冲撞协警赵某甲并将其顶在引擎盖上逃窜。当该车行驶至天安二路CD酒吧门口停下后,协警张某乙为及时制止被告人魏某的违法行为,将手伸进车内准备拔掉车钥匙,被告人魏某升起车窗玻璃夹住协警张某乙的胳膊继续向前行驶,直至该车被警车截停。经枣庄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法医鉴定:张某乙的损伤程度为人体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魏某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事实成立。被告人魏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不受侵犯,根据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魏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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