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严刑扫除食品上的“苍蝇”
2015年03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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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腐败,人们深恶痛绝;说食品安全,大家咬牙切齿。反腐已经成为全民共识;在食品安全领域反腐,用严刑扫除那些趴在食品上、腐蚀食品安全的“苍蝇”,更是公众所期盼的。在那些被查处的食品安全领域贪腐人员中,大多贪腐金额并不大,跟那些“大老虎”比起来,或许只是“苍蝇”级,抑或是“蚊子”级的,但是他们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并不小,有时甚至超过“老虎”,直接影响到了公众的生命健康。“老虎”要钱,这些“苍蝇”可是要命啊,不拍不行,每一个深受食品安全危害的公众坚决不会答应。
  以往谈食品安全问题,我们总说法律规定不严、监管九龙治水。如今再这样老调重弹,显然无法服众。自刑法修正案(八)通过后,对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不可谓不严;之后,“两高”又出台了司法解释,对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进一步进行了细化,法网越织越密,监管主体与责任也更加清晰。
  然而,事在人为。食品安全监管在人,法律的实施也在人。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责任,还得将监管者的权力关进笼子,将监管者纳入被监管的范围,防止监管者慢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管好监管者这个关键。要实现这一点,既要走法治之路,又要走公开之路,“打虎拍蝇”,严查食品安全领域的腐败行为和渎职行为,深挖食品安全违法企业背后的保护伞。(摘自《法制日报》,作者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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