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发太迟,车检卡一批
安检机构来不及购置新检验仪器,车主只能干着急
2015年03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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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无法提供客货车检验服务,检测点的大型车检测线区清静了不少。   本报记者 张泰来 摄
     机动车检验新标准3月1日生效,可主管部门2月26日才下发通知,其中3个新增项目需要配置新检验仪器。因为时间太紧,济南18家安检机构36条检测线均无法正常提供年检服务,而这涉及到期该审的所有货车和大部分客车。
  想年检却找不到地方,逾期不审则会违法,这可愁坏了车主们。
本报记者 张泰来 实习生 戴杰       
济南38条检测线 都缺新仪器
  18日下午1点,山东华兴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安检现场,工作人员刚开始上班,济南市一家高校的班车司机史先生就驾驶着一辆17座中型客车前来审车。本以为很快就能审完,不料却被工作人员告知,无法为他的车进行检测。
  “说是没有什么设备,没办法给客车和货车进行安检。”史先生说,他所驾驶的车需要在3月份审车,现在审不了,他只能赶在3月底前再来,否则逾期不审很可能被交警处罚。
  只是华兴公司存在这种情况吗?记者经调查发现,不只是华兴,济南市18家机动车安检机构36条检测线全部因没有检验仪器而无法对货车和部分客车进行检测。受到影响的也绝非史先生一人,而是到期该审的所有货车和大部分客车。
  18家安检机构同时没有检验仪器?就在记者惊讶于这一情况时,一家安检机构的工作人员说:“不光是济南,恐怕全省也没有一家检测站有这种检验仪器。”这位工作人员解释说,没有仪器的原因很简单,检验项目是新增的,“设备没有时间买。”
新标准实施前3天 才下通知
  这还要从国家质检总局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去年12月22日发布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办法》(通称机动车检验新标准)说起。
  这个新标准,对于机动车的安全检验新增了机动车车身反光标识、行驶记录仪及客车乘客通道和引道三个检验项目。新标准去年12月22日发布,今年3月1日生效,按说中间有两个多月的缓冲期,为什么安检机构还没有时间购置检验仪器呢?
  对此,多家安检机构的负责人表示,新标准发布时,他们并没有接到配备相应检验仪器的通知。直到2月26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才通过官网发布公告:自今年3月1日起,申请车型包含车身反光标识检测项目的,必须配备逆反射系数专用检验仪器;申请车型包括行驶记录装置检测项目的,应按标准要求配备专用检验仪器。不能按要求配备上述专用检验仪器的,自3月1日起,不得出具相应车型的检验报告。
  记者在省质监局官网上看到,这则公告落款时间为2月17日,却是在2月26日发布的,此时距新标准生效只剩三天。
何时能安检 尚无时间表
  济南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机动车检测管理科副科长韩道强说,按照要求,所有货车都需要张贴反光标识,大多数客车需要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具有乘客通道,而受检验仪器短缺影响,到目前为止,涉及到的车辆均无法进行年审。因为同样的原因,新购置的相关车辆因为无法上线,也不能办理新车注册挂牌业务。
  由于受影响的货车和客车大多是营运车辆,不能挂牌或不能正常年审就无法上路,像史先生一样的车主显然淡定不起来。事实上,已经有不少车主向报社或市民服务热线反映这一情况。
  什么时候能检车呢?安检机构负责人均表示“不好说”。
  济南正元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敬斌说,目前他们已经购置了检测反光标识和客车乘客通道和引道的仪器,但检测行驶记录仪的专用仪器还没有买到。三样仪器买齐后,还要通过质监部门检测标定,然后申请质监部门批准检验项目扩项,这些都需要时间,什么时候能办完目前说不准。
车主亟盼 过渡办法解困局
  据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3月12日曾下发通知,要求已经获得资质的安检机构在对新规涉及的车辆进行年检之前必须申请扩项,经批准后方可开展检验工作。同时,对于安检机构的扩项申请,省局要求各市局、省审评中心优化流程,尽快审批。
  业内知情人士介绍,质监部门要求安检机构配备检验仪器的通知发出时间晚是有原因的。虽然国家质检总局去年12月就发布了新标准,但直到今年2月9日,省质监部门才拿到纸质文本,随后组织专家比对,研究新老标准之间的差别,确定安检机构需要添置的仪器,“这个时间点发出通知已经算是最快的速度”。
  此外,知情人士指出,安检机构配不齐检测设备不全是时间原因,比这个更麻烦的是有些检验仪器目前还没有相应的产品,“想买也买不到”。
  对这一情况,有车主提出,希望交管部门和质监部门加强沟通,出一个临时的过渡办法,以便在安检机构配置新设备之前不影响车主年审,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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