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每季度将发诚信“红黑榜”
“信用淄博”发布系统也将定期更新,促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常态化
2015年03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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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5日讯(记者 刘光斌) 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失信违法者进“黑名单”,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常态化。今年,市文明办将联合市新闻办公室建立定期发布制度,协调各职能部门每季度发布诚信建设红黑榜。25日,淄博市诚信建设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这一消息。
  据了解,去年中央文明委正式出台《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要求依据法律法规,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也明确要求,要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定期发布。
  2014年10月中旬,淄博市出台《淄博市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意见》,建立红黑名单发布制度,并协调市法院、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食药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市质监局在媒体公布诚信“红名单”和“黑名单”。
  今年市文明办联合市新闻办将协调各职能部门按季度发布诚信建设红黑榜,推动全市诚信建设制度化长效化发展。同时,由市发改委牵头,淄博市已建立“信用淄博”网上发布系统,各职能部门建设各自信用信息征集、发布系统,定期向“信用淄博”发布系统提供更新内容,建立企业或个人信用信息监管平台。目前,在“信用淄博”网上发布系统中,包括住建、环保、交通运输等13个部门已经纳入该平台,只要点击相关部门,便可看到该部门领域内在网上公布的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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