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家学校食堂评为“食安山东”示范食堂
2015年03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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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5日讯(记者 刘光斌) 25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布了2015年一季度诚信红黑榜,分别为10个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典型案例及“食安山东”品牌引领示范单位。
  为促进社会共治,发挥好企业自律互律作用和行业协会监督教育功能,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据了解,食药监部门将通过有奖举报、违法企业“黑名单”、建设信息员及志愿者队伍等方式把监督网络延伸到消费者中间。
  此外,为通过品牌引领,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食品放心品牌和示范单位,2014年,山东省政府开始部署“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淄博市政府印发了《淄博市贯彻实施“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督查督办制度,定期进行调度督促。   此次,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对外公布了“食安山东”示范单位名单,其中包括“食品生产加工示范推荐企业”、“食品流通示范推荐单位(店)”、餐饮服务品牌推荐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学校食堂等。
  在公布的基础上,食药监部门将推进“食安山东”的创建行动。比如食安山东示范学校食堂,据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立民介绍,此次评定的21家“食安山东”示范学校食堂,食药监部门将“联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示范单位现场观摩活动,促使全市学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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