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搬迁前不能再生产
2015年04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德州3月31日讯(记者 刘振) 3月31日,记者从德州市环保部门获悉,由于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长期超标排放污染物,在3月27日全面停产后,在搬迁至新厂前,企业将不再恢复生产。
  3月19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对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污染大气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德州市长杨宜新、副市长孙开连约谈了德城区政府和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并提出四条整改措施。其中第一条为:严格按照省厅部署,不拖延、不庇护,务必于2015年3月底前完成整治;4月1日起,如仍不能达标排放,由德城区政府依法下达停产整治通知书,实施停产整治,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由于无法完成整改,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已于3月27日停止所有生产线的工作,全部停产。在搬迁至新厂之前,将不再生产。
  目前,德城区政府以及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正在推进与中国建材集团合资合作,以尽快对企业进行搬迁改造,争取明年7月份新厂投产。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