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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清廉过清明
2015年04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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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31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宁艳青 周莎莎) 近日,临邑县兴隆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签定《文明清廉过清明倡议书》,清明期间,明确规定各公务车辆不准用于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游玩等活动。
  临邑县开展以“清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要求各机关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行为约束能力,明确规定各公务车辆不准用于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游玩等活动,公务车辆除公差备案外出,一律入库定点存放。县纪委将在清明期间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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