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热线你问我答
2015年04月0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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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办理低保
市民:如何办理农村低保?
记者:根据《枣庄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有关规定:
凡在枣庄市范围内居住,并具有枣庄市农村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生活保障线者,均列为保障对象。目前枣庄市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为家庭年人均收入2000元,保障对象实际收入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给予现金或实物补助。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需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审查,乡(镇)政府审核,由区(市)民政部门审批,并报市民政部门备案。
关键词:幼儿园招生计划
市民:枣庄市实验幼儿园新城园今年的招生计划是怎么样的?
记者:枣庄市实验幼儿园新城园每年招生时间为8月份,小班招生年龄为3-3.5岁,托班招生年龄为2.5-3岁。不招插班生。优先招生四季菁华及凤凰东西区居民子女。依据幼儿园每年现状确定招生计划。今年的招生计划尚未研究。详细信息可前往幼儿园咨询。
关键词:伤残事业单位工人退休
市民:身体伤残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人编制请问如何办理退休?
记者: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办理病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人可以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本人同意,经所在单位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审批后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审核退休。
本报记者 孙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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