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林区内烧纸将被处罚
森林火情两成由祭祀造成,全市2300名护林员上岗执勤
2015年04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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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日讯(记者 刘光斌) 为应对当前的森林火险预警,市森林公安局开展了“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市民在林区内有烧纸钱、烧荒等违法用火行为,将会处以行政处罚。
  3月31日,记者从市森林公安局了解到,去年淄博全市共发生大小森林火灾167起,其中因祭祀烧纸钱等引发的火灾大约可占两成。“近期持续的气温回升、多大风等天气,使得林业部门发出的火险预警一直在4级以上。”市森林公安局防火科科长牟同保介绍。  
  据了解,根据我国《森林防火条例》,在林区范围内烧荒、烧纸钱等行为均是非法野外用火行为。“该专项行动为从今年3月份至5月底,倘若森林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巡山过程中,发现市民在林区内有烧纸钱、烧荒等违法用火行为,倘若不服从工作人员的警告和管理,则要被处以行政处罚。”牟同保介绍说,对于此类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给予警告,并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此外,为加强户外野火管理,专项行动期间,全市2300名护林员将全部上岗,24小时值班,在进入林区的重点路口设立430个检查站进行防火检查,组织98支火源巡查队伍,分片开展野外火源巡查,及时处置野外违法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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