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分局多措并举落实居民身份证管理便民措施
满意拍、上门拍,打造五星窗口
2015年04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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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7日讯(记者 王忠才 通讯员 赵立香) 为确保公安部居民身份证管理便民措施的贯彻落实,从辖区群众所需、所想出发,着眼于服务发展和保障民生,立足本职工作,滨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多措并举全面落实居民身份证管理便民利民措施,切实加强窗口单位服务效能,强化居民身份证管理便民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积极打造便民服务的五星级窗口。
  推行“满意拍”服务,全力解决群众对自己居民身份证照片不满意的问题,在深入开展民警业务技能培训、规范居民身份证照片标准、推进身份证照相室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推行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选优服务。申领人拍摄身份证相片时,着装、打扮应符合规范要求。对不满意的相片,可申请重拍,多拍优选等,最大限度服务群众,提高群众对身份证照片的满意度。
  及时签发上传资料,确保证件及时发放,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凡具有山东省常住人口户籍身份,长期在滨州市居住或务工,因身份证件丢失、损坏需要补办、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均可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在务工地或暂住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确保异地办证群众的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滨州市居民也可以在外市办理。开发区分局及时审核签发,确保证件及时制作、发放。
  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可以为特殊情况的人群上门拍,为解决上班族和学生、外出务工人员办证难的问题,开发区分局实行电话预约办证服务,减少群众等候时间,方便群众办理户籍业务。确有办理户口申报事项和居民身份证需要的孤寡老人、长期卧床病人等行动不便群众,无法到派出所办理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委托居住地派出所提供预约登记、上门办理等特殊便利服务,最大限度地为办证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完善信息系统功能,加快审核、传递信息速度,缩短居民身份证申领周期。开发区分局强化服务态度,严格审核把关,每天必看本辖区公民异地办证情况,以保证及时审核签发,确保证件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自即日起,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周期由60日为30日。
  提高户口办理实效。实行户籍窗口首接责任制,落实民警办理户口终身责任。对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申请,符合政策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的,提供书面清单,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事项。对群众更正户籍登记信息的申请,原登记信息存在明显差错的,按照实际情况立即更正。坚持谁受理、谁落实、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受理群众申请,明确办理身份证业务的具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不得推诿、久拖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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