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起纷争人民调解化矛盾
2015年04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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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7日讯(记者 王领娣 通讯员 韩盼) 近日,阳信县商店镇新安村部分村民到镇上反映,2011年3月份起,商某与新安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约定以每年每亩地1000元的价格租用新安村800余亩土地,搞生态农业产业园项目。刚开始合同履行非常好,但自2014年以来,商某的生态园经营急转直下,资金链断裂,造成拖欠新安村土地承包金,于是村民到镇上反映,要求政府协助村民收回土地,进行复垦。
  商店镇司法所等部门成立了专门工作组,了解到,村民并非真的想要回土地进行复垦,而是感觉到商某的经营状况已无力支付土地承包金。商某表示,他现在确实已经濒临破产,也承认拖欠了新安村一年的承包金,但却无力偿还,他表示自己愿意与新安村委会解除合同,也愿意给予村民适当的补偿。
  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商某将土地归还村委会,在土地上修建的所有基础设施归村委会所有,用于折抵拖欠村委会的承包金、违约金等费用,双方签订合同解除协议。另外,工作组向村民承诺,近期将积极协调,帮助村委会另外寻找承包商,将农业生态园继续经营下去。至此,该合同纠纷,经及时调解,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避免了矛盾的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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