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游客 当心上“征信黑榜”
不文明行为一旦被记录,将上报征信机构并保存一至两年
2015年04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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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4月7日讯(记者 韩微) 游客在景区墙上乱写乱刻,为拍照破坏景区公共设施,一度让景区主管部门异常困扰。而今日,为了更好的遏制游客不文明行为的出现,国家旅游局依法制订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即日施行,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将会向人民银行征信机构通报。
  根据《办法》内容,记者了解到,即日起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工作同时开展,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在旅游活动中,游客一旦出现因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等而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都可被旅游主管部门视作不文明行为,必要时可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通报。同时,一旦不文明行为被记录,则其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
  “景区内不文明行为经常出现,我们景区就经常会有人在一些墙上或木柱上刻字。‘到此一游’的少见了,什么‘我爱你’多了起来,如果能及时制止最好,但是到游客量大的时候,只能说是后期补救处理,如果是公共设施破坏的话,我们也是尽量的追责到个人,但有时候游客的态度还是很让人无奈。”铁道游击队影视城的工作人员介绍,毕竟是服务行业,游客一旦出现不文明行为是很让人头疼的,有游客被当场制止或责问后还会跟工作人员撒泼扯皮,这本身就加大了景区管理难度,现在新的《办法》实施后,对景区是个很好的保护,也可以给景区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同时,在《办法》中也有指出,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提供错误信息,或篡改、损毁、非法使用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的,一经查实,将会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分,甚至于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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