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冒黑烟车 每辆奖一百元
胶州环保局开展机动车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活动
2015年04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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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8日讯(记者 刘震 通讯员 张秋营) 日前,为鼓励市民监督机动车违法违规等污染大气环境行为,胶州市开展了机动车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受理范围包括冒黑烟的机动车、违反黄标车限行规定的本地黄标车等,经核查确属违法行为的,每条有效举报信息将奖励100元。
  据介绍,此次举报活动的受理范围共包含7类机动车违法违规行为:在胶州市行政区域内上路行驶的已到强制报废期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冒黑烟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没有环检合格标志的本地机动车;上路行驶违反黄标车限行规定的本地黄标车;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的;交易报废汽车零部件、交易报废汽车整车、拼装车或利用报废汽车零部件拼装车的;汽车维修企业承修报废汽车、擅自利用报废车零部件修理汽车,进行虚假维修骗取环保合格标志的行为。
  市民可采用照片、数码影像等方式对机动车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留证,提供的举报影像资料应是在3天内发生的,即从拍摄日至发信邮戳日或发送邮件日不能超过3天。拍摄的照片及影像,需能清晰显示出规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正确有效的联系方式,环保局等部门将对所有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经核查确属违法行为的,给予举报人每条有效举报信息1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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