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在虎山路街道文昌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正在整理基药。
本报记者 张晓鹏 摄
本报4月8日讯(记者 张晓鹏 通讯员 孙丽云) 8日,记者采访获悉,今年李沧区计划投入300万元,继续在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届时,李沧区试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4家扩大至8家。
8日,在李沧区虎山路街道文昌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民刘女士购买了一盒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的氯雷他定片,经过统筹报销后仅花费1.5元。据介绍,文昌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一家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前,在该卫生服务中心购买一盒氯雷他定片需花费15元。
“在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大势所趋,也是今年新医改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李沧区新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在机构内进行了国家基本药物专柜设置,在机构内醒目位置悬挂了提示牌及价格公示牌,并进入网上采购阶段。
“我们已采购了209种国家基本药物,占到了所销售药品种类的30%以上。”文昌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院长张勇介绍,下一步,他们将加大基本药物的采购种类,让居民和患者得到更多的实惠。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