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条举措助菏泽乡村旅游“开花结果”
2015年04月1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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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4月9日讯(记者 张建丽) 近日,菏泽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对旅游业的改革发展做了规划部署,深化旅游改革,其中提出了21条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将推动旅游开发向集约型转变,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到2020年,全市旅游消费总额将达到200亿元。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菏泽将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养生旅游、休闲旅游、研学旅游等,推进旅游与养老服务业互动发展,其中包括创新发展休闲产业。加快开发水上运动、水上垂钓、保健养生、温泉滑雪、修学研修、拓展基地、摄影基地等休闲产品。按照山东省生态旅游规划,到2016年全市发展2个以上原生态旅游景区,打造一批特色休闲街区、老字号等特色店、休闲娱乐中心和休闲综合体。
结合山东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乡村记忆工程”等,继续推进全市乡村旅游点“改厕改厨”工作。加快实施县域乡村旅游规划,按照保持田园风光、完善服务设施、美化村落庭院、传承优秀文化原则,开展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和乡村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加快牡丹区穆李乡村旅游区、李村镇乡村旅游区等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相关部门的涉农资金要向乡村旅游业倾斜,集中打造一批历史文化型、特色景观型、产业集聚型等不同类别和功能的旅游小镇、旅游特色村。到2017年,争取每个县区建成1-2处集中连片发展的乡村旅游区,有条件的县区建成1处以上乡村旅游度假区,全市发展25个特色旅游小镇、125个旅游特色村、50家乡村旅游品牌经营户,打造牡丹人家、水浒人家、运河人家、黄河人家、故道人家、鲁艺人家、鲁西南人家等乡村旅游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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