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思悔改,即墨男子二次酒驾
被行政拘留10日并吊销驾照、罚款1000元
2015年04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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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9日讯(记者 宋祖锋 通讯员 华祥) 9日,即墨交警部门通报一起二次酒驾案例,驾驶员郭某于2011年因酒后驾车被处罚过一次,3月9日又因酒后驾车而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吊销驾驶证且罚款1000元的处罚。据了解,今年即墨市已经查处两起二次酒驾。
  3月9日下午4点左右,即墨交警大队马山中队民警在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在离检查点很远处就停下了车。民警发现该车可疑,立即上前检查。“但是驾驶员郭某却不配合检查,迟迟不肯下车。”执勤民警介绍,且郭某在车内不停拨打电话。民警反复劝说十几分钟后,郭某才摇下车窗。“摇下车窗后,车内传出一股浓烈的酒味。”民警介绍,经过现场酒精呼气测试,郭某体内酒精含量是51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
  随后,民警将郭某带回中队。经过查询,民警发现,郭某曾于2011年6月在城阳区因酒驾被处罚过一次,这次属于第二次酒后驾车。据郭某称,3月9日中午,他和朋友吃饭时喝了点酒,本以为下午4点左右不会有交警检查酒驾,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没想到被逮个正着。
  3月10日,即墨交警大队马山中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郭某做出行政拘留十日,吊销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
  据介绍,今年以来,即墨交警部门已查获两起二次酒驾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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