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调价先要做合法性审查
2015年04月1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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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4月10日讯(记者 高扩) 今后,我省确定和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都要先期进行合法性审查。日前,省政府下发通知对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作出进一步规范。
通知明确,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包括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财政预决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研究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制定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住宅建设、安全生产、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确定和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等重大事项。
政府法制机构应当自受理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及相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的合法性审查;情况复杂的,经本级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本级政府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照要求时限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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