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检察院公诉科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2015年04月1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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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0日讯(通讯员 刘明文 赵金才 记者 苑菲菲) 近日,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公诉科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据介绍,该院公诉科共有干警4名,其中女性干警3名,女性比例占75%。近年来,该院公诉科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积极响应全国妇联“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号召,打造过硬公诉队伍,在市院对口考核中连年名列前茅;成立“检察官妈妈宣讲团”,开展“送法入校园和“春蕾行动”活动,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保驾护航。
2014年,该院公诉科1名干警被中央政法委、综治办、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1名干警被烟台市院评为公诉业务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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