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转运废酸一企业被罚20万
2015年05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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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青岛5月4日讯(记者 吕璐 通讯员 孙俊杰 蓝刚) 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废酸,被罚20万元,移交司法部门;污水未经处理直排,被罚6万元。4日,记者从青岛市环保局获悉,为期一个月的“环保执法大会战”行动落下帷幕,4月全市查处纠正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84起,立案处罚金额达413万元,并会同公安部门联合查处4起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
  自4月1日起,青岛市环保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保执法大会战”行动,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采取突击检查、夜间节假日检查、查封扣押和约谈督办等方式,查处各类恶意违法排污案件。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已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统计显示,4月全市累计检查各类排污企业2464家次,查处纠正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84起,立案处罚金额413万元。
  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介绍,检查中,青岛金天阳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污水未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经集水池通过暗管直接排放到园区管网,最终被立案查处罚款6万元。执法人员还会同公安联合办案,对4家涉嫌环境犯罪的企业依法进行了查处。其中罚款最多的为青岛齐星铁塔有限公司,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废酸),最终被处罚款20万元。同时,因该公司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已向司法部门进行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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