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全市查处19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公车违规使用占了三成
2015年05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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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5月4日讯(记者 李泳君) 近日记者获悉,2015年第一季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起,处理23人,党纪政纪处分17人。
  从查处问题看,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6起,占31.59%;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5起,占26.32%;大办婚丧喜庆问题4起,占21.05%;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起,占10.53%;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楼堂馆所违规问题各1起,均占5.26%。
  记者梳理发现,早在4月底,枣庄市纪委就通报6起公车违规配备使用的问题,其中包括市中区光明路街道丁庄村党支部书记叶传松驾驶村集体车辆办理私事;山亭区店子镇教委副主任王朋凯私自借用店子镇中心小学车辆回家;峄城区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刘荣深在吴林石膏矿采空区治理工作期间,借用吴林石膏矿车辆,治理工作结束后,仍继续使用等等问题。
  另外,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通报中多发生在山亭,其中多为村民超过规定桌数,以及燃放爆竹扰民等问题被通报。
  通报称,当前全市“四风”问题面上有所好转,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下一步,各级纪检机关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勤检查、严处理、真追责,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不断巩固和扩大正风肃纪成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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