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实行改革后
首个工作日枣庄法院登记63件
2015年05月0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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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5月4日讯(记者 李泳君 通讯员 周永恒) 5月4日是立案登记制度实施后首个工作日,记者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截至今天下午16时,枣庄两级法院登记立案63件,其中,中院2件,基层法院61件。
为了适应立案登记制需要,枣庄中院进一步加强了立案窗口建设,开设了民事、行政、执行等立案窗口,推行诉讼引导、立案登记、案件查询“一站式”服务。同时,把立案登记须知、立案登记流程等内容,通过立案大厅电子屏幕滚动播出,方便群众了解。
枣庄中院还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时,由工作人员即时出具诉讼材料收据,并注明时间;符合起诉条件的,直接登记立案;材料不完善需要补正的,做一次性书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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