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教人制作危险物品可被追究法律责任
2015年05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枣庄5月4日讯(记者 袁鹏) 4日记者从枣庄公安部门了解到,目前《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已全面开始执行,不具备资格者如若在网上发布危险品信息,可受到断网等处罚。
  “目的是加强对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的管理,打击涉及危险物品违法犯罪活动。”警方表示,这一规定要求除了依法取得危险物品生产、经营、使用资质的单位以及从事危险物品相关工作的单位外,无关单位与个人均不得发布各类危险物品信息。任何单位与个人都不能在网上发布危险物品制造方法的信息。
  据了解,这里所说的危险物品指的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核材料、管制器具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危险物品信息,是指涉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信息,包括危险物品种类、性能、用途和危险物品专业服务等相关信息。具备相关资格的单位,也需要在本单位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标明可供查询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从事危险物品活动的合法资质和营业执照等材料。提供网络接入服务的电信运营商也有责任和义务对发布者的资质、信息进行检验、审查。
  记者了解到,制定这一政策的背景是最近这些年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网络渠道获得了取得危险物品的渠道,并利用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比如2014年发生在市中区和薛城区的两起私造枪支的案件,不法分子都有通过网络收集枪支制造相关信息,并且通过网络向外销售的情况。无形的网络空间为不法分子提供了便利,但对于警方来说却增加了侦查难度。
  据警方表示,对于违反该规定的单位可被处以断网、停机整顿、吊销许可证、取消备案、暂停或直接关闭网站的处罚,同时还要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