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给治疗,收走证据不认了?
面对化妆品商家翻脸,消费者因没了证据一时难以维权
2015年05月0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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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烟台5月5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达利) 近日,烟台市民张女士遇到一件窝心事。据称,她在一家化妆品店买了一套护肤品,使用后脸部过敏,满脸起了红疙瘩。找到商家理论,商家答应退货并帮助治疗,但收走购物票据和产品后,对于治疗的承诺却不认账了。
张女士介绍,前几日,她在烟台市区一家化妆品店花大约250元买了一套护肤品,其中包括洁面乳和精油,“是韩国的一个牌子,上面全是韩语,没见中文标识。”张女士说,使用之后,她就发现眼睛周围有些肿胀,嘴巴发干,当时以为是晚上休息不好的原因,也没在意。
两三天后,张女士发现嘴角处开始出现米粒大小的疙瘩,于是找到化妆品店咨询,“对方称目前是排毒期,继续用就可以。”张女士说,后来她又用了几天,脸上开始冒出了红疙瘩,而且有火辣辣的感觉。此时,张女士意识到自己可能过敏了。
随后,张女士找到该化妆品店讨说法,“对方态度当时非常好,答应给退货,并称会帮忙把脸上的红疙瘩给去掉。”张女士说,当时,店内工作人员收走了她的产品和购物票据,退回了货款。
退款后的第二天,张女士又来到该化妆品店,此时商家的脸色却变了,“不承认是他们的产品致使我脸部过敏,称需要医院的病历才行。”张女士说,无奈她又到医院开了病历证明,但对方称需要出具是具体哪一款产品致使过敏的报告。
“这不是难为我吗?”张女士感叹道,产品已经退给了商家,她根本无法做检测。经过几次交涉,商家称张女士可以找当初卖货的推销人员,但张女士此时发现该销售人员已经被调到其他店铺了,再到后来,商家干脆对此事不理不睬了。
最后,张女士来到辖区的芝罘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但自己手中已没了任何证据。据芝罘区市场监管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张女士的这种情况,只能联系商家慢慢协商解决。随后,记者也联系到该商家,对于此事,商家称不方便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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