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名没地址咋“提醒”
2015年05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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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本报曾报道过,因公示内容不包含经营地址、处罚信息填写不全导致出现市民分不清被处罚店铺是哪一家的情况。2月份历下区食药监局公示的涉嫌掺杂掺假河间驴肉火烧店就让其他历下区河间驴肉火烧店“躺枪”。而记者发现,目前该公示内容并未修改。
  相关部门曾解释,公示内容有从国家到地方的统一表格,无法随意添加,只要填写齐全就能避免混淆。但记者发现最新的公示信息中,部分被罚店铺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仍写无或以斜杠填写,公示内容仍并未对店铺地址进行细化要求。
  实施办法中规定,公开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但张先生认为,在便民这一点上,公示内容应更切合市民需要。“有的区已经做得比较好,但是有的区公示内容太简单,部分内容根本对应不上店铺,只有一个陌生的姓名,对食品药品的使用提醒作用有限。”张先生说。
  记者看到,在各区局已公布的4月份处罚信息中,天桥区局、高新区局、槐荫区局公示的主要违法事实一栏写得详细具体,案件涉及的产品都会进行说明,已做检测报告的都将报告结果写明。而部分区局则高度概括相关信息,比如市中区食药局4月份的公示信息中,序号1“市中区鑫善坊南美烤肉店涉嫌经营无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案”,主要违法事实栏高度概括为“经营无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但具体经营的是什么食品却未说明。类似情况在历城区食药监局的公示信息中也有不少。
  最让市民看不懂的,还是一个个陌生的人名,公示内容没有经营地址、店铺名,仅有违法自然人人名。比如天桥区4月份药品处罚信息中,一名赵姓人员涉嫌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中,并无经营药品信息,也无经营场所信息。记者查询发现,12日已经挂出的各县(市)区局4月的公示表中,类似的仅有人名的处罚信息有24条。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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