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证明”多是一种消极腐败
2015年05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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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旅游需要证明“你妈是你妈”,去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要求提供“需要无罪证明的证明”,老人领养老金需要证明自己“还活着”……如此种种让公众感到愤懑和无奈的“奇葩证明”,让相关部门威信在群众心中打了折扣,拷问着相关部门办事人员的责任担当。
  群众的这些需求并非今天才有,以前也一直由相关部门开出,为何现在需要群众提供这些荒唐证明?难怪连总理也在5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其开炮:“这些办事机构到底是出于对老百姓负责的态度,还是在故意给老百姓设置障碍?”
  有了公章就有了权力,有了权力就意味着寻租的可能。而在“反四风”大背景下,既然不能明目张胆地寻租了,但给办事群众设置障碍的惯性心理还在。为此,荒唐证明让人们看到了“故意刁难”的影子,体会到了吃、拿、卡、要的种种“潜规则”,以及让人生厌的庸、懒、散背后的消极腐败。
  还要看到,随着中央大刀阔斧整顿吏治,持续打压权力的灰色空间,有权必有责、失职被追责渐渐成为新的权力规则。在此背景下,一些人把原先争来的权力视为“烫手的山芋”,开始想方设法推卸责任,于是能省事就省事、能不干事就不干事在一些人群中蔓延。要求群众开种种荒唐证明,恐怕也有这种推卸责任的心理因素使然。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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