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就得有“场”
2015年05月1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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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眼全国城市,街边等活几乎是一大“风景”,几乎每年都将取缔马路市场列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一是它未经任何部门认可,市场无人管理和监督,交易行为无序;二是私招乱雇行为使农民合法权益难以保障;三是因为它位于市区繁华地段,既占道影响交通秩序,又很影响市容市貌,同时还增加了城市管理费用。
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另一番景象,街边等活非但没有消失,反而愈演愈烈,为何?从表象上说,农民工们喜欢这里,不用中介,直接就能和雇主见面,于是就自发形成了市场。相关部门反复取缔,很难奏效,这固然与农民工“游击”战术有关,但也与运动式执法不无干系,再说了,仅就这一块,单从管理上也有许多弊病,目前城市中对“农民工”这一群体的管理职能很分散,劳动、公安、城管、民政等部门各管一块,有“九龙治水”之嫌。
从根源上说,自发形成的市场不规范,却偏偏很顽强,这种“自发”正说明群众有需求,一方面进城务工人员需要打工维持生计,另一方面市民也需要这些零散的民工为他们提供临时、方便的服务。由于“市”的需求离不开“场”的发展,零散农民工缺少一个供需直接见面洽谈交易的平台,是根本所在。尽管相关部门也介绍农民工到正规劳动力市场找工作,但服务难到位,市场不认可。有关部门曾考虑建一个正规的劳务市场取而代之,可现在放眼整个城市,哪有专门为农民工服务的、公益性质的劳务市场呢?显而易见,如果不从保护农民利益的角度出发,给农民工一个合理的平台,街边等活将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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