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公示
潍坊96人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2015年05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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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1日讯(记者 秦国玲)为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潍坊出台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办法,为到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和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就业大学生补偿学费。24日,记者从潍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2014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已在资助管理中心网上公示,安丘市和临朐县共有96名人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据了解,两类高校毕业生其所交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可由财政给予补偿;一类为2009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潍坊市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二是2014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潍坊市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每年实际缴纳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阶段高于8000元、研究生阶段高于12000元的,分别按每年8000元和1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每年实际缴纳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阶段低于8000元的,研究生阶段低于12000元的,按其中的高项据实给予补偿。 
  潍坊市对财政贫困县临朐县和省财政直管县安丘市的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摸底排查。潍坊市临朐县和安丘市共有96名学生符合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报条件,其中临朐县66名、安丘30名。共计需要补偿资金1476120元,目前省财政正在拨款,预计6月初能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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