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物价、教育部门联合出台《菏泽市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和标准》
菏泽出台史上最严中小学收费标准
2015年06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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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6月14日讯(记者 陈晨) 14日,记者从菏泽市物价局获悉,今年秋季开学起,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将进一步规范,其中包括严禁向学生强制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它商品,不得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辅导班和学科竞赛,实施有偿培训,完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等。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菏泽市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菏泽市物价局与菏泽市教育局联合出台《菏泽市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和标准》,自2015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秋季开学前。
  根据要求,严禁向学生强制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它商品,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订购各种教辅材料、学具、报刊杂志等。学校因教学需要确需购买的,应从公用经费中列支。
  此外,学校应将规定的教学内容纳入课堂教学,不得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辅导班和学科竞赛,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重点班、特长班、补习班等,实施有偿培训。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和体检费用,要求应由学校公用经费列支,不得向学生收取。
  同时,要求完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设立专项资助资金,实行收费减免,用好各级财政安排的免费提供教科书经费,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时领到教科书,减轻困难学生家庭负担。
  据介绍,菏泽市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校车费、午休费和社会实践活动费,代收费项目包括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学生装费。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省定高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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