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年审结涉毒案124件
法院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
2015年06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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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日,8名涉毒嫌犯接受审判。 本报记者 邢孟 摄
     本报菏泽6月28日讯(记者 邢孟)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并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一年来全市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
  26日上午10点,在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8名被告人接受审判。这是一起涉毒案件,2003年12月至2014年1月间,被告人曹某某等8人单独或共同贩卖、运输冰毒共计12次,数量最多的达261.03克。经审理,曹某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或贩卖毒品罪,主犯曹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8年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陈卫华介绍,近年来,菏泽的毒品犯罪呈现以下特点:发案数逐年增多,案发地覆盖全市所有县区;共同犯罪在毒品犯罪案件中占有较高比例,特别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中,共同犯罪成为涉毒犯罪的主要犯罪形式,犯罪人员之间相互贩卖情况时有发生;化学合成毒品居多,以冰毒(甲基苯丙胺)为主,占到全市缴获毒品数量的90%以上;毒品犯罪与吸食毒品行为交互影响的现象逐渐增多,毒品犯罪更加复杂等。
  据介绍,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两级法院共审结涉毒案件124件,涉案被告人173名,其中4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重刑率23.1%;主要涉及的五个罪名,分别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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