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实施,对超标排污企业实行新的处罚方式
按日计罚,济宁四企业撞“枪口”
2015年06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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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6月29日讯(记者 庄子帆) 新环保法对超标排污的企业实行按日连续处罚,目前济宁已有4家企业因连日超标撞上了“枪口”。29日记者从济宁市环保局获悉,截至目前违反新环保法的案件达到了122起,处罚金额累计860万元左右。
  今年1月1日至今,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实施已有数月的时间。山东省环境监察对不良企业开刀重罚,其中济宁有4家企业登上了被按日计罚的黑名单。记者了解到,根据企业排放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发现了这4家企业出现连续超标排放的行为,按照新环保法的规定,对这4家企业进行按日计罚,处罚金额200余万元。这是济宁首批因连续超标排放被按日计罚的企业。
  截至目前,根据新环保法的规定,济宁市共查处了122件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处罚金额达到了86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29起环境违法案件,对涉案40余名人员分别进行了处理,同时与公安机关共同打击了一批土小企业。“违规违法案件中,超标排放废弃物的案件占到60%,其他的案件大多为水污染以及在建项目方面。”济宁市环境监察支队的相关负责人说,新环保法的按日计罚对企业来说是非常严厉的处罚,违法成本增加很多,很多企业被处罚后加快了脱硫脱销等设施的改造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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