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为2.4万老人发高龄津贴
具有莱芜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龄群体可享受文/片本报记者程凌润
2015年06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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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6日下午,莱芜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启动仪式在莱芜市莱城区羊里镇举行。记者了解到,具有莱芜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龄群体可以享受高龄津贴,目前莱芜市共有24023位老人纳入发放范围。
  莱芜为80岁以上老人
发放高龄津贴

  实施高龄老人津贴是莱芜市委、莱芜市政府确定的2015年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民生工程。当天举办的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启动仪式上,莱芜市副市长毕司东向80周岁以上老人代表发放了高龄津贴。
  记者了解到,《莱芜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办法》将具有莱芜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龄群体作为津贴发放对象,离退休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高龄老人(不包括百岁老人)不在发放范围;在发放标准上,按照80—89、90—99、百岁及以上三个层次,分别以每人每年600元、1200元、6000元的标准进行津贴发放;在资金筹措上,百岁以下高龄津贴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百岁及以上高龄津贴由省、市、区三级财政分别按照40%、40%、20%的比例进行承担。
  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实行按月发放。从满80周岁、满90周岁的下月起发放,百岁老人从满百岁年度的1月份发放;因死亡、户口迁出等原因丧失享受条件的,自丧失享受条件的次月起停止发放。
高龄津贴
惠及全市24023位老人

  “为确保这项工作科学有序稳妥推进,市老龄办在深入学习研究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的同时,多次深入有关区、镇、村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全市高龄老人数量和结构、生活需求等基本情况,并就如何实施津贴发放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启动仪式上,莱芜市老龄办主任杨桂平通报了全市实施高龄老人津贴的工作情况,他说莱芜市老龄办积极与民政、财政、人社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和协商论证,联合制定了《莱芜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办法》,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于3月20日正式印发。
  截至目前,莱芜市各区登记、审核、公示、汇总、备案等工作已全面完成。莱芜市级财政资金也于6月2日下拨到各区,各区的配套资金也已到位,具备了发放条件。据统计,截至2015年6月,全市正式纳入津贴发放范围的高龄老人共计24023人,其中80-89周岁21476人,90-99周岁2486人,百岁及以上共61人。
  “领到这个钱非常高兴,这样我的生活就能得到改善。”今年86岁的张太吉是莱芜市中土屋村村民,他对高龄津贴的政策拍手叫好,他说他现在住在敬老院,生活上没有太大的开销,但是因为他的血压、血糖都比较高,所以高龄津贴的发放让他有更多的钱买药了,而且这样也为子女减轻了负担。
定期进行监督
检查津贴发放情况

  为确保津贴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莱芜市老龄办制定了“一申请、两审批、两公示、一审定、一备案”的操作流程,即个人申请,村(居)、镇(街道)两级审核并公示,区老龄办审定,报市老龄办备案。做到了“三个确保”,即确保资格认定各环节都能公开透明,确保识别工作不错位、不缺位,确保不出现“关系户”、“人情户”。
  “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全市25万多老年人为莱芜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莱芜所取得的每一个成绩,每一个进步,都凝结着老年人的聪明智慧和辛勤劳动,值得我们后辈尊敬和关爱。”毕司东说,莱芜今年推行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为年满80周岁老人发放高龄津贴,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老年朋友的特殊关爱,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举措,是应对人口快速老龄化的迫切需要,也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
  毕司东要求相关部门履职到位的基础上,做到督导考核要到位,老龄部门要会同民政、财政、人社部门对津贴发放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以“不错发、不漏发、不重发”为标准,加大督导考核力度,确保高龄津贴发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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