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建立“易走失者”备案机制
2015年06月3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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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送过来一个10岁左右智力低下的小男孩,哭着喊着要找妈妈,但是又说不清具体的家庭地址,希望通过媒体宣传为其找到家。”25日,记者来到枣庄市救助站,见到了与家人走失的王福宝。(《齐鲁晚报》6月26日报道)
为了帮助这名男孩找到回家的路,警方和救助站都做了不少工作,最终顺利送他回了家。不过,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不少人走失之后就找不到回家的路。比如说,一些智障人士;患了老年痴呆症的老人;一些精神病患者等等。如果警方能掌握这些人的情况,则就不用费那么大力气来帮助他们找回家的路了。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其实并不难。笔者以为,最好的办法就是警方建立易走失人群备案机制。具体来说,就是由家属将易走失者的近照、、外貌特征身份、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通报给警方,由警方将相关信息备案,并在整个公安系统内共享。这样一来,一旦警方发现走失者,即可从备案信息库中比对照片等信息,就能以最快的速度找到走失者的家属并送其回家。建立备案机制虽然前期会增加警方的工作量,但是在后期寻找走失者的过程中却会节省不少警力,所以笔者以为,这种做法还是值得和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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