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储两千万元被起诉
2015年07月1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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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6日讯(记者 张磊) 7月16日,记者从德城区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徐某、王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一案,经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审查终结,于2015年7月13日移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案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徐某任山东崇鼎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负责资金的流转,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任公司经理负责全面管理工作。自2014年7月份以来,山东崇鼎投资有限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通过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签订合同、返还利息,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95232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向该案中的被害人告知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义务。若有疑问,请致电德城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534—3012922、301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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