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二批公租房申请开始啦
供应房源为康馨雅苑,月租金标准为3.5元/平方米·月
2015年07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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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7月16日讯(记者 陈晨) 16日,记者从菏泽市住建局获悉,菏泽市区内公共租赁住房2015年度第二批申请现在开始,申请截止到9月15日,供应房源为康馨雅苑公租房项目(位于菏泽一佳中学东临)。 
  据了解,为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经研究,菏泽市区内公共租赁住房2015年度第二批申请即日起开始。
  据介绍,本次公租房供应房源为康馨雅苑公租房项目(位于菏泽一佳中学东临),申请时间至9月15日,申请地点为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住建局窗口(菏泽双河立交桥东50米路南),租金标准为主房租金3.5元/平方米·月,储藏室1.6元/平方米·月。
  根据2015年公租房申请标准,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申请人家庭上年人均年收入在21010元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申请人为辖区内城镇居民,或者申请人在市区内劳动关系稳定即已连续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有1年以上纳税记录;申请人及家庭在城区无产权房屋。
  同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要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可选定一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政策规定不得申请的其他情形。
  据介绍,城镇居民申请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2)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户籍证明);(3)收入证明;(4)婚姻状况证明;(5)住房情况证明;(6)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而新就业职工和来菏务工人员申请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2)申请人员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户籍证明);(3)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4)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担保书和申请人员的收入证明;(5)住房情况证明;(6)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本报提醒:申请人到菏泽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住建局窗口领取申请表,领取申请表时,请携带申请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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