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法敬法,生活才会安宁有序
2015年07月1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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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勇
7月8日上午,枣庄市召开《关于解读枣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新闻发布会,就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征收评估、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解读。会上,对于“强拆商”和“钉子户”问题,工作人员根据新办法的规定进行了详细解答。(《齐鲁晚报》7月9日报道)
“强拆商”和“钉子户”这一对冤家对头屡屡见诸报端,出镜率曝光率堪比明星。但当“强拆商”遇上“钉子户”的时候,公众的舆论往往将“钉子户”定义为“弱势群体”,“强拆商”则以其异常凶悍的面孔受到公众的口诛笔伐。“强拆商”之所以令人厌恶排斥,一个是因为其态度之强悍,强拆过程中行为之恶劣;一个是其背后“权力寻租”的背影,往往让人不自觉地联想到“金钱”与“权力”的媾和。
当社会出现了这种反常的似乎是两个群体,两种矛盾,两种诉求,或者是两种利益的激烈对抗与博弈时,所有的人都应该冷静下来,反思其中蕴藏的深层次的原因。“强拆商”和“钉子户”无论谁是谁非,都早已经被公众贴上了个性化固定化的“标签”。这一现象不仅体现着公众对“公平与正义”的追求,对既得利益集团和强权的本能畏惧与反抗,更反映出公众心理的焦躁。
其实就真实情况来看,被冠以“强拆商”名头的开发商,也有很多的无奈和委屈,他们里面还是拥有不少具有企业良心的企业家;“钉子户”虽然来自民间,源于基层,但有时候也会“挟弱势以要挟”,以博取公众和媒体舆论的同情,最终满足自己本不合理的欲望和要求。
面对如此胶着的状态,该怎么办?政府出台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坚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只有所有的人、所有的单位、所有的诉求,都被限制在法律的框架之内,在法治的氛围里合理地表达;久而久之,遵法敬法的意识自会蔚然成风。唯有“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会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公众的生活才会安宁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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