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市共发生127起生产安全事故
死亡39人、受伤131人,直接经济损失413.69万元
2015年07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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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7月16日讯(记者 张跃峰) 根据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的消息,今年前6个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27起,死亡39人,受伤131人,直接经济损失413.69万元。
  在7月16日上午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聊城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王东方对全市2015年上半年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通报。据其介绍,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下降17.02%,但是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4.1%、10.08%和215.89%。 
  王东方表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为核心,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狠抓安全生产各项监管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市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 
  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方面,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起草了聊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现正在会签阶段。重点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好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管理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员工岗位责任,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管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三级五覆盖”向乡、村两级延伸,实现“五级五覆盖”。
  围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实行首问负责、提前告知、一次告知、到人限时和实时跟踪五项制度;严格准入审批,在招商引资、上项目、建园区、办企业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针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年初重新调整公布了全市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将259家企业纳入全市重点监管,并制定了《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执法计划进行了任务分解,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明确了执法监察责任、检查内容、执法频率和执法目标,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新闻延伸 
半数以上农民工未接受正规安全培训 企业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突出
  在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王东方表示目前聊城市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是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尚未健全、是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3个方面。  据王东方介绍,聊城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由于落实“党政同责”的规定细则尚未出台,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监管网络没有真正形成,“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还没有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尚需进一步健全,企业隐患排查主体责任落实还有相当差距,隐患自查自纠存在被动应付现象;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尚未形成,政府购买服务、专家查隐患尚未落实到位,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教育培训和科研机构尚不规范,为我市安全发展提供的智力和人才支持不足;应急救援体系没有建立,市级应急救援中心没有成立,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建设尚未启动。
  针对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王东方表示,目前市安监局共有工作人员12人,执法监察支队共有执法人员18人;县级安监部门共有工作人员251人;135个乡镇共有安监人员230人且大都是兼职,人员流动性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数额低,部分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日常监管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聊城市安监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面与泰安市、德州市、滨州市、菏泽市等其他地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繁重的监管工作任务与人员编制配备、专项经费严重不足的矛盾日趋突出。
  针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王东方表示,一些企业特别是在中小企业,缺乏安全生产的内在动力和压力,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技术装备差,基础薄弱,管理松懈,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应急预案不完善、也不进行演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足,聊城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60%以上、建筑行业80%以上从业人员为农民工,上述人员半数以上未接受正规安全培训,企业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突出,成为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已经制定相关措施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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