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论坛
2015年07月2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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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马上就要开始了,观众却被拦在检票口不让进,理由是不能外带食品,不少地方的影院都有这样的规定。(7月20日《现代快报》)
观众太能忍
影院成了“霸王”
□苑广阔
很显然,这些影院禁止外带食物的规定,属于影院单方面约定的“格式合同”,是强加给消费者的“霸王条款”。而且,影院售卖的商品高于市场价格,同时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又通过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导致消费者面临“仅此一家,别无分店”的消费局面,这也属于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现在问题是,面对很多影院的“霸王条款”和“霸王做派”,真正依法维权的消费者少之又少,多数人都选择了忍气吞声。也正是消费者的一再忍让,才让影院更加得寸进尺。而按照消协人士的说法,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完全可以给消协打电话进行维权,由消协出面处理。
公民的合法权益已有法律和制度作为保障的前提,公民个人也应该积极参与到维权的过程中来。只有消费者“据理力争”,才会在面对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时,不会“习惯性放弃”。相关管理部门也应及时汇总情况,进行集中严肃处理。对商家来说,法律有了威慑力,将使之更自觉地依法行事。
观影成本降低
影院“霸道”何妨
□毛忠斌
我们知道,影院在此轮爆发性增长之前,却是经历了一段“冰河”期,由于受到廉价盗版光碟冲击等原因,到电影院看电影的人越来越少,一些城市的电影院甚至倒闭关门。近年,随着居民收入增长,加之团购等销售模式实际上降低了票价,才有了观影需求的升温。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影院建设趋于豪华,投资收回周期较长,行业竞争也是激烈。再加上城市里寸土寸金,更是加剧了经营压力,要知道,万达影院能够较快实现盈利,是因为其本身拥有强大的地产商背景。也就是说,对于一般影院来说,如果没有排他性的卖品收入,经营会更为困难,结局很可能是提高票价。这对影迷来说,未必就是好事。
因此不妨换个角度来看,这种经营方式,倒像是让购买力较高的观众来“补贴”购买力低一些的观众,直接受益的是影院,最终受益的还是影迷自己。更何况,电影院自营的食品并非强制购买,也不是观影的必需品,消费者还是有选择权的。因此,对于这样的“霸王条款”,只要电影院明确告示,就不必太较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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