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过斑马线不避让,撞死行人获刑
2015年07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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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3日讯(记者 王震 通讯员 宋思霖) 司机孙某驾车经斑马线时不避让,致使一行人死亡。7月22日,经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4年10月10日,莱阳某公司司机孙某驾轻型货车到威海送货,途经青岛路一十字路口时,孙某未减速。于某步行过斑马线去附近工地为丈夫送饭,孙某紧急刹车为时已晚,于某被撞倒在地。事发后,孙某报警并协同路人将于某送往医院抢救,但于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孙某违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因孙某主动报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案发后积极抢救伤者,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58万,取得谅解,从轻处罚,于近日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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