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是怎样“长高”的
2015年07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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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泉

  据晚报27日《限期拆除没拆,却又加盖一层》报道,虽然限期拆除通知逾期近三个月了,但是天建天和园秋园8号楼正南的违章建筑不但没有拆除,反而从原先的1层盖到了2层。 
  违法事实认定清楚,限期拆除通知早已下达,但是违建不但没拆,甚至“长个儿”了,着实让人诧异。违建难拆,问题出在哪儿呢?
  仔细琢磨,其中有强拆要依法走程序、城管基层力量偏紧等客观情况。从限期拆除日到最终强拆,需要一定的时间。可这个时间不能无限期下去。
  而拆除期过三个月,没拆反而又盖一层,怎么也说不过去。据了解,城管部门在4月20日下达了停工通知,施工方也已经签了字。倘若城管部门能“乘胜追击”、跟踪问效,采取多杀回马枪的做法,倘若相关部门发现违建逾期未拆后能及时上报,违章建筑就不可能如此轻而易举存在并继续“长高”。
  笔者以为,要让违建“寿终正寝”不再起死回生,一方面要令出法随依法建设,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另一方面必须改变城管执法的某些滞后性和老模式,变突击性、运动式和集中式治理为建章立制常态化威慑。
  此外,还要提高违建的违法成本。据了解,有关违法建筑的处理,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是这样规定的,要求“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因此有必要在相关法律中增加相应的处罚条款,除了勒令拆除还要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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