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单位144名参保人员享受二次报销
快报送资料,支取报销费用
2015年07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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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者家属在办理出院报销手续。本报记者 贾凌煜 摄
     本报济宁7月27日讯(记者 贾凌煜 实习生 李晓阳) 享受二次报销的参保人员名单已提供至各单位,2014年度济宁市直单位有144名参保人员享受到这个待遇,报销金额176万元。8月31日前,这些职工或单位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建设银行存款折(卡)账号报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职工医保科报销后,费用直接汇至账户内。
  58岁的许先生是济宁一建设公司职工,去年因病住院,最终结算时医药费花了39万余元,出院时医保报销了25万元,还有5000元为全额自负费用。也就是说,许先生总共符合二次报销范围内的自负费用为13万余元,再减去2013年度社会平均工资46998元,许先生可享受二次报销金额为4万余元。经过职工医保正常报销和二次报销,最终许先生承担的医药费为85000元左右。
  “参加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2014年度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负担累计金额超过2013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46998元)以上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报销50%,报销金额起付线为100元,上限为10万元。”济宁市社保局职工医保科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医保报销全部实行联网结算,参保职工在济宁或在异地就医,都能享受二次报销。
  目前,济宁市社保局已将享受二次报销的人员名单提供至各单位。2015年8月31日前,这些职工或单位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建设银行存款折(卡)账号报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职工医保科,报销后费用将直接汇至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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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123家医院能报销
  2011年,济宁与济南21家医院实现联网结算。2014年,与全省十七地市的98家医院实现联网结算。目前,和济宁实现异地联网结算的医院已达123家。
  实行异地联网结算,济宁参保人员既可到这些外地定点医院就诊,这些地市的参保人员也可到济宁定点医院就诊。在这些联网医院中,既有三级甲等医院,也有一些知名的专业医院。济宁市实现联网结算的医院有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济宁市中医院、金乡县人民医院和微山县人民医院。 
  享受异地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员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异地因急诊入院,或为异地安置人员,入院5天内须给济宁市社保局医保科打电话报告基本信息,以便及时与医院系统建立联系,且这种情况报销比例与在本地一样。二是在济宁居住患病住院,因病情危重或其他情况转院的,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本报记者 贾凌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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