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女高管受贿,“东家”举报了
为收取业务单位好处费,她竟以丈夫同事的名义开户
2015年07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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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7日讯(记者 张琪 通讯员 唐斌 徐忠) 7月23日,蓬莱市某企业的一名“80后”女高管被蓬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该女高管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等多项罪名。 
  今年6月8日,蓬莱某企业负责人来到蓬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该公司副总经理张某,在与业务单位签订购销、委托加工合同时,合同价格明显高于市场正常价格,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 
  接到举报线索后,大队安排民警对张某经手办理的业务进行了梳理,对公司的会计、仓库保管等人员进行询问,及时掌握了为业务单位支付货款及出入库等相关情况,并通过银行查询、业务单位发货数量比对等方式进行了外围取证。 
  经证实,犯罪嫌疑人张某具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重大嫌疑。经侦大队于2015年6月16日立案侦查,同日对犯罪嫌疑人张某刑事拘留,7月23日经蓬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接报案后,办案人员对案情进行了细致研究,制定了周密的侦查计划,为找到侦破该案的突破口指明了方向。根据以往办理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案经验,受贿方往往为了逃避侦查,采取比较隐秘的受贿方式,而行贿方往往不会像受贿方那样隐秘,所以给侦破案件提供了相对便利的条件。 
  通过对公司的会计、仓库保管等人员进行询问,办案人员及时掌握了相关业务单位及法人、经办人的银行开户信息,通过大量、细致外围取证工作,终于发现相关业务单位除正常业务资金往来外,个别业务单位还与蓬莱光大银行某账户发生过资金转账业务,而此账户正是以嫌疑人张某丈夫的同事的名义开户的,通过调取该账户交易记录,发现该账户正是张某为收取各业务单位好处费开设的。 
  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嫌疑人张某除了存在商业贿赂方面的犯罪外,还存在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经调查查明,张某受贿4万余元,职务侵占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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