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法院立案登记“新常态”
2015年07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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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7日讯(记者 王芳 通讯员 王中学 舒志喜) 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博兴县人民法院广泛开展调研,采取五项措施积极应对立案工作“新常态”,5月至7月间,共受理各类案件763件,同比上升11.55%,环比上升16.49%。在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权的同时,实现了立案审查向立案登记的平稳过渡。
  立足实际,调研实时跟进。立案登记制实施前,就该制度可能带来的挑战、案多人少、司法能力、虚假诉讼、案件处理效果及具体工作建议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最大限度争取各方支持;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坚持半月一统计,集中分析案件数量、类型、社会敏感程度、同比环比变化等问题,准确指导下一步工作,做到扎实推进、步步为营。
  严格程序,做到有案必立。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出具收取诉讼材料清单,编立案件登记号,予以登记;对能够当场立案的,随即办理立案手续;对材料不全需要补充的,予以详细释明,出具一次性诉讼材料补充通知书,减少当事人往返诉累。
  畅通渠道,做到便民利民。推出网上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服务举措。开通律师服务平台,律师可在网上预约登记立案,材料齐全的,在网上直接登记立案;材料需要补充的,由立案法官在网上留言释明。目前已通过律师服务平台立案4件。
  注重衔接,提高工作效率。立案登记带来案件数量上升,为最大限度优化司法资源,该院进一步强化收案与办案的衔接,实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出台了《关于实施电脑随机分案的规定》,立案受理后,由电脑将案件随机分配给案件存量较少的法官,进一步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
  倡导诚信,防范虚假诉讼。立案登记制降低了立案门槛,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不诚信行为多发易发。该院采取严格审查诉讼参与人身份、建立立案告知制度、加大虚假恶意诉讼惩治力度、适时公开虚假诉讼案件等方式,在案件办理全程预防和识别虚假诉讼,积极营造诚信诉讼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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