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院士经费开始申报
2015年07月28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7月27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董衍飞) 日前,记者从威海市人社局获悉,2015年度聘任院士经费已经开始申报,凡与威海市企事业单位签订聘任协议的院士符合规定条件均可申报。
2014年11月7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结束本聘任年度,并符合以下条件的聘任院士,聘任单位可申报享受政府津贴和科研补助经费:有具体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指导培养学术技术骨干或博士、硕士研究生)、重大课题或新产品研究开发项目,并有每年不少于10万元的经费投入和其他相应的科研条件;身体健康,每年在山东工作时间三个月以上;聘任单位与院士本人就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合作目标、合作期限等签订了具体的聘任协议书;其中,年龄在80周岁以下(1935年7月25日以后出生)的聘任院士,优先享受。
对符合条件的聘任院士,省里每年为每位院士拨付科研补助经费10万元,每月发给政府津贴1万元。科研补助经费要落实到具体项目,专项用于院士及所带领的课题组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项目研究和应用开发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岗位津贴或挪作他用。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