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工作时间玩乐、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张店10条禁令为村居干部上“金箍”
2015年07月3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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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9日讯 为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守纪律,树立优良作风,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近日,张店区决定在全区村居干部中实施作风建设10条禁令。
10条禁令包括,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严禁工作时间玩乐。不准在工作时间、执行公务期间参与打牌、打麻将等娱乐活动;严禁漠视群众、态度粗暴。不准敷衍塞责、办事拖拉,或者人为设置障碍,刁难群众;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公款消费;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不准为本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利益。不准在集体土地征用、承包,集体资产租赁、经营,集体工程项目发包,集体物品采购等过程中暗箱操作,优厚亲友;严禁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宗教和宗派活动。
村居干部违反“10条禁令”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管理权限作出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公开检讨;情节严重的,给予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属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应责令其辞职或依照程序予以罢免;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应当依纪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责令退赔;给国家、集体或村民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给予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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