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的电梯
2015年07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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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最让人心惊胆战的,就是你身边的物件突然成了夺命的杀手。先是湖北荆州一百货商场的自动扶梯,将一位三岁孩子的母亲瞬间“吞噬”;而紧接着,广西梧州市再现电动扶梯“吞人”,一名1岁多的小朋友左手可能不保。泪与血的冲击,让本周的舆论场,不惮于用最大的愤怒,去质疑夺命电梯。
  □崔滨

  被电梯吞没的母亲,临危之际仍不忘托举幼儿,在难言母爱的映衬下,当事母亲的遭遇更显悲怆。《中国青年报》据此发问,这起事故“只要处理得当完全能避免惨剧,入口处有人阻拦、电梯断电、电梯启动避险装置,这3条中满足任何1条,都不会出现这个事故”。评论员王石川更是直言,“‘吃人’的哪是电梯,分明是人。”
  沿着“人祸论”的观点继续深挖,各家关注此次“夺命电梯”事件的媒体发现,我国电梯保有量已超过300万部,每天有超过2亿人乘坐电梯。但潜藏在繁荣之下的,却是被调查的电梯中,近六成没有按时更新维保记录,有的甚至连“年检合格”标牌都没有,逃检、漏检和滞后年检现象十分严重。
  难怪新华网评论作者何雄飞情绪复杂地讽喻,“电梯,何尝不是我们当下生存困境的隐喻,在手扶电梯上,你会发现社会的失序,这种失序具体而微地体现在从管理者、安全监管员到小职员甚或路人的角色中,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
  何雄飞的“失序”观点,得到了南方网评论作者毕晓哲的认同。在《电梯连续“吃人”为何不能进“黑名单”》一文中,毕晓哲呼吁,“让已经在许多行业实施的‘黑名单’制度向‘电梯’等特殊设备行业领域‘普及’,让‘黑心电梯’寸步难行,是极为必要和迫切的。”
  除了让有恃无恐的生产企业感到压力,《京华时报》评论作者王云帆还在《电梯屡屡“吞人”缘于责任层层踏空》一文中建言:“近年来电梯事故其实更多发生在维保或使用环节中,且常常关联到多个责任主体。其实对电梯这种关联到公共安全的特定产品,法律规范并不缺失……主要问题是一些使用单位对电梯所承载的公共安全缺乏足够的认识,重视程度远远不够。若没有严厉追责,其他使用单位就难以在事故的预防上长记性。”
  《新京报》在其专门为“夺命电梯”组织的评论专题中,也在《惊魂电梯事故何时休》一文中,借鉴国外电梯管理先进经验,“给电梯的每个部件‘上户口’,将电梯生产、安装、维保的日期、地点、经手人等都记录在特种设备大数据中。同时还可以给电梯装上物联网监测模块,让电梯‘健康状态’能得到远程监控。”
  而以社论的严肃语气发出的《不要让民众乘电梯也如惊弓之鸟》,则延伸到了社会学的深度,“各种风险叠加之下,很多人的安全焦虑难免泛化。社会学中有个术语‘沙堆效应’,常被用于描述现代社会面临的安全问题:当社会足够复杂,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日益紧密,任何环节上的变量,都可能是导致结构性失衡的因素。所以这些安全问题背后,总连着亟须反思的社会成因。但毫无疑问,在现代城市里生活,却得随时提防这里有个坑,那里埋着雷,像被置于荒岛求生的处境中一样学会小心这警惕那,这不应该成常态。”
  然而,愤怒质疑也好,苦口婆心也罢,电梯等公共设施的安全问题依然是笼罩在所有人头顶之上的阴云,可以想见,网民们列出的防路坑、防地陷、防电梯吞人等一系列安全攻略,还将继续流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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