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0日讯(通讯员 黄新建 王宗勇) 7月24日,济阳县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工作会议在房管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凡同时符合下列三项申报条件的城市居民,可自2015年7月28日至8月31日前到所在单位(破产企业到上级主管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申报:
1、具有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或者宅基地的除外);
2、取得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证明或县总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明;
3、无住房或拥有私有住房、现租住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人均低于1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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