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科生助学贷款提高两千元
研究生最高可贷12000元,续贷学生无需再次审核,8月1日起开始办理
2015年07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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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30日讯(记者 谭正正) 记者了解到,目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将开始,符合申请条件、想要申请的学生可在8月1日至9月10日期间,到滨州市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咨询、办理。
  自2015年秋季起,普通本专科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标准,而往年不论本科生还是研究生均贷款额度均是6000元,额度大幅提升。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各地、各高校按照《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鲁教财字[2009]2号)要求,在省下达的贷款控制额度内,审核通过的在校贷款学生和高校录取新生。续贷学生和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再次进行贷款资格审核,可直接纳入贷款对象范围。
  高校将组织续贷学生按期填写“续贷声明”,并及时进行审核;县区为贷款学生打印好《贷款受理证明》并加盖公章,交由学生至高校报到。高校也将在10月10日前参照《贷款受理证明》,为学生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逾期的将被拒绝申请贷款。各县区将优先对接市属高校滨州职业学院以及省属高校滨州学院的“校县结对”工作,确保滨州市高校开展好省资助中心组织的“校县结对”活动。
  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设立了“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学生有疑问,可拔打电话进行咨询。具体办理手续可咨询户籍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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